9◆◆■★★.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的★■■■◆,本机关予以公开;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青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相应书面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众依法获取青田县文广旅体局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指南■■。
青田县文广旅体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机构,办公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8号,咨询联系方式:0578-6821404,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5.本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1■◆■◆◆.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网上信息公开: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查阅点★■◆:青田县图书馆★■,公开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线.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电报、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青田县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根据主题分类查询;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正文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时间等项目内容。
六、救济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9■■■★■★.《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具体信息参见《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